近日,黑龙江绥化交警支队发布最新信息,自2022年7月14日起,黑龙江绥化北林区对皮卡全面放开通行限制。
北林区是绥化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地理中心,是哈尔滨一小时经济圈重要城市。此通告的发布,将更大程度给予皮卡车路权,具体规则如下。
为进一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和改进提升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现状,决定对市本级北林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,具体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对轻型、微型载货汽车(不含低速汽车)以及皮卡车和新能源货车(含轻型、微型、中型)全面放开通行限制。
二、对车长小于或等于6100MM或总质量小于等于8000KG的中型货车(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),除早晚高峰外时段,不受通行限制。车长大于6100MM或总质量大于8000KG的货车,禁止在下列道路通行。
具体时间及道路如下:
1、高峰期间禁止通行时段:每日7时至9时、16时至19时。
2、货车禁止通行道路:康庄路(花园街至北辰路)、黄河路(广顺街至北辰路)、中直路(广顺街至新兴街)、广顺街(康庄路至黄河路)、广盛街、广源街、广安街、中兴大街、人和街、民和街、祥和街、福和街、新华街、红星街、迎宾路、新兴街(科研路至中直路)、花园街(中直路至长江路)
三、冷链运输车、护栏清洗车、生活垃圾运输车、洒水车、清扫车在早晚高峰以外时段,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(高峰限制时段与禁止通行区域参照配送货车)。
四、工程救险车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时,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限制,非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时,按照普通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通行。
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北林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作废。
本通告自2022年7月14日起实施,以本通告规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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